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4-09-29 17:46 浙江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和《嘉兴市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桐乡市申请认定资格:
(一)户籍在桐乡市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桐乡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在桐乡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在桐乡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桐乡市的港澳台居民、在浙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五)在桐乡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等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在规定有效期内)。
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规定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达到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种类、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桐乡市教育局受理认定桐乡市范围内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
(三)对于高中和中职类的教师资格申请,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作为嘉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设的服务点,具体负责本市范围内(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及符合“受理对象”(三)、(四)、(五)的在桐乡的申请人),“高中”及“中职类”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服务工作,认定机构仍是嘉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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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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