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1-05-13 09:48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免试认定条件。
1.参加2021届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的全日制师范生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1年毕业的,可直接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六)考试要求。非师范生和2012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7月2日(6月1日-6日认定系统维护,暂停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时间,请于2021年5月17日0:00至7月2日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报名操作详见附件2、附件3)。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申请补报。
注:网上申报所填手机号码为本人所有、核对真实、确保通信顺畅。
(二)现场确认办理方式
1.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确认点,只受理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1届毕业生申请,确认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收取(个人向教育局提交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的材料交到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社会人员申请人确认点,受理兴宁区户籍或持有兴宁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可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0号窗(地址: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4号门)。现场确认时间:6月28日--7月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老师0771-3290742。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审原件后退还)。
2.证件照。申请人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l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2.5X3.5cm,正规照相馆冲晒照片,非打印照片),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体检表照片同底版,不得提供艺术照、大头贴、浓妆照、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照片体检前由申请人自行粘贴。
3.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审原件后退还)。
(1)户籍在我城区已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居住地是我城区已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我城区居住证原件(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宁市兴宁区)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南宁市兴宁区)申请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南宁市兴宁区)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报告(一年内有效)或告知承诺书(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6.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不需提供。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7.考试合格证明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2)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我城区教育局汇总我城区港澳台居民申请人名单后,由市教育局转报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统一出函协调办理。
特别说明:所有无法在网上核验通过的证件,申请人需提供证件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终止前补齐。
(四)结果查询和领取证书
1.结果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于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申请人可在兴宁区教育局网查询: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或关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方式添加)。
2.领取证书。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上网查询有关领证事宜。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
(1)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需佩戴口罩、测温亮绿码错时错峰到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和告知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
授权委托书 |
网上申报操作细则 |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相关政策问答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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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西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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