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dong.hteacher.net 2024-01-04 17:51 山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概念。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二、债发生的原因。
1、意定之债:
(1)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2)单方允诺:假一赔十(偷一罚十不允许)、悬赏广告。
悬赏人不履行义务,权利人不能行使留置权,只能向法院起诉(原因:拾得遗失物不是基于合同合法占有)。
2、法定之债:
(1)侵权行为:行为人由于过错损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
法律特别规定:被监护人致害,监护人担责。(狗咬人,主人赔,除非逗狗)
(2)无因管理。
(3)不当得利。
测试题
1.(单选题)下列债的类型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
A.无因管理之债
B.合同之债
C.缔约过失之债
D.侵权损害之债
2.(判断题)物权是请求权,债权是支配权。
A.正确
B.错误
3.(多选题)能够引起债的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有( )。
A.合同
B.侵权行为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4.(判断题)债的发生原因是根据引起债的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B ABCD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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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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