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10-11 11:34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体检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最近六个月体检的合格证明,认定申请人提交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详见附件3-4)。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函请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须凭加盖广东省教育厅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5-6)。到香港警务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自行填写打印函件或在确认点现场填写函件(字迹清晰工整),确认提交信息准确无误后交给工作人员。坪山区教育局将函件交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办理。待广东省教育厅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警务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厅,省厅再将核查结果通知坪山区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坪山区教育局。
(六)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填写姓名、报名号和学科。
(七)其他证明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对于存疑的师范生材料,我局将向申请人的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函查申请人师范生身份和毕业成绩表是否真实有效。
2.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的工作时间内仍未补齐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再接受申请。对于审查合格的,由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必须真实,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和准确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经区教育局初审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将材料提交至深圳市教育局复审,市局复审合格后,将于2023年11月22日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以深圳市教育局复核认定的结果为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经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合格后,会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五)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我区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领证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需要提供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系统选择“邮寄”服务,并详细填写本人常住地址和常用电话(高中和中职申请人的邮寄信息以本人在认定系统填写的信息为准,无需另行在现场登记邮寄信息)。以学籍申请认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请不要在系统选择邮寄服务,须提交本人至少本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后现场自领或再邮寄。如因联系电话错误、停机、换号、拒收短信等导致错过证书领取时间,或地址更换导致邮寄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不能送达本人,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对于一些政策上的问题,也可拨打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462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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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docx
坪山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7日
原标题:坪山区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含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2023-09-27
文章来源:http://www.szps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0857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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