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10-10 13:51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市教育局安排,为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连平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连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非连平县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连平县户籍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连平县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河源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连平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
(二)现场审核时间
1.连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受理认定范围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县认定办现场审核时间为:10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连平县元善镇合水桥北侧东江一号商铺连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原连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事窗口;业务问题咨询电话:0762-4322869。
2.河源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受理认定范围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市认定办现场审核时间为:10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建设大道131-1号,即建设大道与东华路北交汇处);联系电话:0762-3889333。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信息)。
注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核验。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本通知认定范围的申请人员,“认定机构”选择为“连平县教育局”。
2.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按照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注意:①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须与用于体检及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为同一底版;②简历须从初中连续填写至今,不得空断,无工作的写待业;③在成功报名后,须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个人在线签名的整体效果,发现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必重新签名并上传。
认定机构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并在现场审核前按照留言信息和材料确认情况进行修改及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广东省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连平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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