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10-16 15:56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材料申报。
1.材料提交方式。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实行“零现场”方式,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须到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手机身份验证登录后,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并进入,阅读提示信息后,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操作。
特别提示:“确认点”的选择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所选的“网报确认点”一致。
2.材料提交要求。
“穗好办”APP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
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所传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上传照片用于认定通过后的证书制作使用,请务必重视。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身份证明。
广州市越秀区户籍人员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广州市越秀区辖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上传学信网学籍证明;非广州市越秀区户籍人员上传有效期内“现居住地址”为越秀区的居住证;港澳台人员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越秀区辖内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军官证或士兵证。
(3)毕业证书。
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4)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上传已核验的全页面截图或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需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特别提示:中专学历需上传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未进行学历认证的视为学历不符合认定条件。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上传已核验的全页面截图,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2011年(含2011年)后考取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的,视为不符合认定条件。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6)学业成绩单。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上传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必修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的学业成绩单。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
(8)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申请人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填写《广州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港澳台申请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承诺书》(附件4),并把签字PDF版报市认定办邮箱:gzjszg@163.com,市认定办收集后报省教育厅办理函件,并寄回各申请人(邮费到付)。申请人需尽快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省教育厅。
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后直接交给确认点认定机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需填写《广州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港澳台申请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承诺书》(附件4),并把签字PDF版报市认定办邮箱:gzjszg@163.co
(四)体检。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行全市无纸化通检,申请人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区指定医院(附件5)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各区指定医院统一交回各区认定机构上传。体检结果将在“穗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自行到医院查询。
经指定医院主检医生确定申请人怀孕的,免检胸透。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特别提示:因部分指定医院星期六、日不受理体检,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尽早参加体检。
(五)材料审核。
越秀区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及体检情况进行审核、审批。
申请人在“穗好办”提交认定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在材料审核阶段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及时登录“穗好办”APP、“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审核进度,并根据留言及时补正相关材料。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1.领证信息。
越秀区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批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教师资格认定”栏目(网址: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jszgrd/index.html)或微信公众号“广州越秀教育”发布的公告。
2.领取方式。
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寄,邮费到付。另收件人须与申请人一致,否则不能邮寄。
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越秀区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并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本人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广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统一录入“广州市教师职业资格管理黑名单库”,并对录入黑名单库的人员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官方网站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广州越秀教育”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致电87652866,87653030咨询。
附件:
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3.广州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港澳台申请人信息统计表
4.承诺书
5.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指定医院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7日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jszgrd/content/post_8590330.html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文文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