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eijing.hteacher.net 2021-12-03 10:27 北京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据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如填报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功能设置,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在2021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在2021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5.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报考进入面试审核确认阶段。
(二)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工作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采用“网上审核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网上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在24小时内对考生进行网上审核。
重要提示:考生完成网报24小时后,请务必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统考面试栏目——网上审核系统(http://mianshiyy.bjtcc.org.cn)”或使用手机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1.通过网上审核的,审核结果显示为“网上审核通过无需现场确认”。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查看进度。进度为“待支付”状态的考生,可直接进行面试缴费。
2.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审核结果显示为“网上审核未通过需要现场审核确认”。考生必须在2021年12月11日至14日参加现场确认方可缴费,否则无法参加面试。
网上审核于12月13日截止。网审截止后,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发现进度仍为“待审核”状态,则表明考生网上审核未通过,必须在2021年12月14日前进行现场确认才能参加面试。
第二步:现场确认
未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要网上预约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预约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4日
2.网上预约方式: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统考面试栏目—网上审核系统(http://mianshiyy.bjtcc.org.cn)”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选择现场确认的时间。考生完成预约后,系统会向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发送预约短信。考生可凭预约短信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1日至14日(共4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4.现场确认地点:北京教育学院中轴路校区西北门一层,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
5.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考生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两人。
(2)户籍与居住等证明
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应提供考生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的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提供本人户籍页原件,提交本人户籍页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已办理电子居住证的,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审核人员动态调取、展示电子居住证;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提交复印件。电子居住证办理方式请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jzz.gaj.beijing.gov.cn/)查询。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各类在读学生应提供本人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提供材料与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相同。
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应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并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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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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