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19-04-08 09:30 江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认定权限,受理有关教师资格申请
(一)教师资格种类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二)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按照认定管理权限,全市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中,1-3类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4-6类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份条件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必须为新建区的中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当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16年(含2016年)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教育局,再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5.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9年全区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条件、程序,按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6号)文件执行。具体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5日17:00、2019年6月12日8:00至6月18日17:00。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属地化”原则,凡户籍属我区的社会人员及地处我区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统招2019年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6月底毕业,下同)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于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5日17:00、2019年6月12日8:00至6月18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至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 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网报时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4.户籍在我区范围内的社会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勾选市教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5.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6.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4月22日-4月26日、6月19日—6月21日)
申报者网络报名成功后,须按照“属地化”原则,所有新建区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者均须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新建区长堎镇长麦南路6号,联系人:罗亦萍、郭 琨、丁燕平,联系电话:0791-83758482,0791-83711586)进行初审。对材料不规范或材料有欠缺的应一次性告之申请者,限期补齐。申报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下一个环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现场确认,按照认定权限,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申报者本人须在4月22日-4月26日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6月19日—6月21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须在5月8日、6月26日-28日携经区教育体育局资格初审合格的全部申报材料到南昌市第二中学初中部红谷滩校区综合二楼会议室。(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22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2019届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初中及以下层次的教师资格人数较多的驻我区高校,应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指定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部门,落实现场确认地点,落实工作经费,指派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收集、汇总本校应届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协助和配合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等工作。现场确认前,各校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清单。
在现场确认时,还将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张分两栏双面打印),申请表中承诺书须本人手写签名;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加盖公章)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4.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5.往届毕业生,2000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及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随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6.网络打印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与网络报名相同的一寸照片4张;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学历认证部门: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现场确认其他补充材料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2.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过渡认定办法执行。
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和“与原件一致”印章。
(四)体检(5月上旬、6月下旬)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务必带好本人身份证、照片于规定时间(第一阶段合格人员于5月5日—5月6日;第二阶段合格人员于6月27日)早晨7:30前空腹到区人民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9号)、《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赣教师字[201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材料归入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档案袋。
(五)最后认定工作(7月上旬)
召开专家认定工作会,在2019年7月15日前上网认定当年所有合格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并生成证书编号,下载打印数据,并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
(六)发放教师资格证书(7月下旬至8月中上旬)
教师资格证书向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免费颁发,具体领证通知将在新建区人民政府区直单位的教体局栏目中(http://www.xinjian.gov.cn/Category_497/Index.aspx)发布。
三、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工作渎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掌握认定条件,严格执行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网络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中介机构(或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初审和现场确认。
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要把握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初审和现场确认,做好网上认定工作。
3.加强收费工作管理,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收费。
4.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对教师资格认定的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都要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认定全过程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确保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明纪律,对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要及时认真地核实,坚决杜绝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5.为方便广大申报者及时了解政策、掌握信息、查询成绩,我局将及时在新建区人民政府区直单位的教体局栏目中(http://www.xinjian.gov.cn/Category_497/Index.aspx)信息网上公布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信息。
新建区教育体育局咨询举报电话:0791-83758482。
附件1-6(点击下载附件): |
1.南昌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市普通话培测试站公告网址及联系方式
2.南昌市2019年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3.南昌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
4.领证凭证及教师资格证明
5.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 法”(试行)的通知
6.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
2019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江西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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